1.前言
本使用條款適用於在香港及國外居住人員向在香港總公司的亞寶(香港)有限公司 Ebelt(以下簡稱本公司) 訂購商品時之交易合約。
欲訂購商品之人員(以下簡稱「顧客」或「會員」)必須仔細閱讀並同意本條款,方可訂購商品。
2.訂購和送貨
■首次訂購商品時,必須在同意本使用條款後,並事先登記姓名、地址等准確的個人資料。能進行登記的國家‧地區請參看「送貨國家‧地區」或「送貨手續費」一覽表。
顧客應妥善保管密碼,不能讓第三者知悉。
■因顧客輸入錯誤造成商品無法送抵時,本公司恕不承擔責任。此外,若顧客要求將商品再次寄送至正確地址時,本公司也將向顧客收取送貨郵資等費用。
■每次可訂購商品之最大限額為5千元港幣。(限額5千元為訂購商品之合計金額。並不包含送貨手續費)
■將顯示有存貨之商品放入購物車後,有可能因顧客下單的時機恰好訂購商品出現缺貨而無法進行付款之情形。
■即使本公司發送Order Confirmation的確認電子郵件後,由於本網站內顯示的存貨訊息並非實時訊息,仍有可能出現部分或全部商品缺貨的情況。
■若訂購商品出現缺貨,將不事先通知顧客寄送商品。若缺貨商品在寄送後新進貨,恕無法追加寄送。敬請重新下單訂購。
■訂單經受理後的訂購內容(尺碼,顏色,數量等)、送貨地址等將無法變更,訂單亦無法取消。
■下單後原則上7個工作日之內寄送,但因訂單內容、存貨狀況以及訂單十分集中時可能會有所延遲。
■在訂購商品時,務請事先調查清楚顧客所在國家‧地區對有關進口之法律‧規定等以及禁止進口的商品。萬一在送往國家‧地區發生訂購商品被沒收情況時,本公司恕不承擔責任。本公司也無法因這些原因而將商品貨款和送貨手續費等退還給顧客。
■本公司有可能將同一顧客所訂購之不同訂單的商品包裝在一起,同時寄送給顧客。
■除香港以外的國家和區域,均採用國際特快專遞(EMS)送貨。香港地區原則上採用恃快專遞(EMS)派遞貨件。
3.送貨手續費
■送貨手續費是根據訂購商品之總計金額來設定的,其中包括國際特快專遞(EMS)郵費、國際速遞(DHL‧OCS)郵費及保險費等,並同訂購商品之總計金額一起付款。
■因顧客原因出現拒收商品,或已超過配送郵局的保管貨品期限,而造成訂購商品被退回本公司的情形時,恕不退還送貨手續費。我們將把原訂購商品的請求總金額扣除國際特專遞(EMS)、國際速遞(DHL‧OCS)郵資後的金額退還給顧客。
4.付款
■付款金額為送抵商品之總計金額與送貨手續費之總計金額。
■付款是按照各信用卡發卡公司、人民幣卡發卡銀行、PayPal、Alipay的條款規定。詳情請洽詢各信用卡發卡公司、人民幣卡發卡銀行、PayPal、Alipay。
■使用信用卡訂購時,請顧客使用自身名義的信用卡進行付款。如果顧客使用的信用卡名義人非顧客本人時,本公司可能無須通知顧客而將訂單取消。
■使用人民幣卡訂購時,僅接受中國大陸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卡。
■以信用卡、PayPal、Alipay付款時的結帳貨幣為港幣,人民幣卡付款時的結帳貨幣為人民幣。
5.關稅、出口證明等
■依據送往國家之法律、規定等,有可能徵收進口關稅、增值稅、通關手續費、郵費等。當需徵收這些進口關稅、增值稅、通關手續費、郵費時,由顧客(當訂貨人與收貨人不同時則為收貨人)本人負擔實際費用,並通過送往地之投遞郵政局或者送貨公司直接向顧客徵收。
■商品通關出現問題或因通關手續造成送抵時間的延誤時,本公司恕不承擔責任。
■本公司恕不發行訂購商品之原產國證明、出口簽證等出口證明。
6.退貨‧退換
■顧客如欲退貨或退換,必須於商品抵達後14天內聯絡本公司。本公司收到顧客聯絡並經確認後,顧客方可退還本公司認可退貨之商品。(請於認可後七天內退貨。)
如果超過14 天或未聯絡本公司而將商品退還時,本公司將不接受顧客的退貨‧退換。
<退貨>
1.「公司原因」 (下列(1)~(3)之理由)
(1)送抵商品與訂購商品不同(誤送)。
(2)送抵商品為不良品。
(3)送抵商品發生破損。
退貨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退還組合商品(2件組合等)時,請務必將所有配件、與送抵時相同之所有內容全數退還。若缺少其中一件商品(包含配件)則無法辦理退貨手續。
2.「顧客原因」
顧客對商品不滿意時(不滿意商品的顏色或樣式、尺寸不合適等),退貨所需實際費用由顧客負擔。
但當下列情況時,恕不接受退貨‧退換。
商品抵達後14天內未連絡本公司而將商品退還
已經使用過的商品
無包裝(袋‧盒)的商品
顧客進行改修過的商品或經洗滌過的商品
因顧客使用而發生受損或沾染污垢的商品(附著了化妝品、香味、臭味等)
商品標牌已被剪的商品
試穿、試用後產生損壞或變形的商品(例:被拉長變形等)
減價商品
訂製商品
<退換> 本公司僅接受「公司原因」的退換。
3.「公司原因」 (下列(1)~(3)之理由)
(1)送抵商品與訂購商品不同(誤送)。
(2)送抵商品為不良品。
(3)送抵商品發生破損。
退貨費用由本公司負擔。
希望更換商品時,請先聯絡本公司。若更換商品因發生缺貨、停止販賣等情形而無法寄送時,則將商品貨款退還給顧客。
4.下述「顧客原因」不能退換
欲將不滿意的商品更換成其他不同商品時(包含尺碼、顏色、樣式的變更,或希望將皮帶更換成手提包等),請將商品退貨後,再另下新訂單訂購希望更換之商品。退換的相關條件,與上述2.之規定相同。不接受退換的重要理由為,先辦理退貨再重新下單購買,對於顧客來說較可減輕運費的負擔。
■退貨方法為將「退貨‧退換聯絡單」與退貨商品一起寄送至退貨地址,並請務必使用郵政特快專遞EMS或航空件寄送。請勿使用船運、經濟航空(SAL)包裹,或DHL、Fedex、UPS等民間國際速遞寄送。如有違反恕不能接受退貨及退款。
■若退貨理由為「公司原因」時,運費請先由顧客暫時墊付。本公司恕不接受收貨人付款方式之退貨。
■退貨商品送抵本公司並經確認後, 將立即寄送更換商品。如「退貨‧退換聯絡單」未與商品一起寄送時,處理手續可能會有所延遲。
■商品貨款與退貨運費等退款,有以下2種方式可供顧客選擇。
1. 退款金額以HKD1=1 本公司 積分之方式退還至顧客的註冊帳號。處理手續迅速、並且顧客不會發生因匯差所造成的盈虧。(※適逢特別推廣期間則可能無法立即抵用積分,敬請諒解。)
2. 以訂購時使用之信用卡、人民幣卡、PayPal、Alipay進行退款之方式
商品貨款、退貨費用等的退款將經由顧客訂購時所使用之信用卡、人民幣卡、PayPal、Alipay進行退款。當使用信用卡、Paypal、Alipay結算時,根據結算和退款時的不同匯率,退款金額將產生匯差造成之盈虧。 當顧客因退款引起的匯差虧損不可向本公司要求退還。此外,當使用信用卡付款時,因信用卡公司截止日期的關係,可能無法立即反應至您的帳戶,最長可能需要花2個月時間,PayPal、Alipay、人民幣卡則因處理手續的原因最長可能需要10天的時間。敬請諒解。
如果退款金額超過訂購時支付的金額,將無法全額通過訂購時所選用的支付方式辦理退款,此時,差額將以本公司積分形式退還給顧客
■如同一份訂單出現多次退款情況時,第2次起之退款將以本公司積分形式退還給顧客。
7.其他
■顧客在本公司登記之姓名、地址等個人資料發生更改時,請立即登入本網站(www.ebelt.com.hk)進入“我的帳戶”中進行更改。
■當顧客發生下列行為時,本公司有權隨時刪除顧客個人資料。
(1)當顧客不遵守本條款時。
(2)有妨礙其他顧客或本公司的行為並造成損失,或有其他不正行為時。
(3)一年以上未使用時。
(4)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合作為顧客時。
■如果因本網站所造成的顧客之損失,本公司對有關交易合約以外的損失將不負任何責任。
■本公司在萬不得已情況下有權終止此項服務。但對於已經成立的商品交易合約將依據本條款履行。
■對於商品銷售過程中本公司與顧客之間發生的糾紛應依據香港法律,在香港地方法院通過裁判予以解決。
■根據使用條款,顧客提供之個人資料,僅用於本公司向顧客銷售商品以及透過互聯網、郵政局向顧客提供有關商品之訊息,絕不用於除此以外之任何目的。當顧客要求刪除或更改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會迅速對應。
■本公司有權隨時對本條款內容做適當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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